2012年12月24—28日,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在京召開。會議期間,備受矚目的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》首次接受審議。作為上位法,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》將為《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》的制定出臺鋪平道路。同時,也將助力新一輪農村土地改革。
從抗日戰(zhàn)爭時期的“地主減租減息,農民交租交息”,到解放戰(zhàn)爭時期的“沒收地主土地,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”,再到新中國成立后“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,實行農民土地所有制”的土地政策,中國土地改革的步伐從未停止。
1978年,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位農民冒著極大的風險,在土地承包責任書上按下了鮮紅的手印,小崗村包產到戶的做法再次拉開了中國土地改革的序幕。
1992年,廣東省南海市(現(xiàn)為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(qū))下柏村農民將承包經營的土地以股權形式,流轉給村集體成立的經聯(lián)社(或經濟社)統(tǒng)一經營。新一輪土地改革“胎動”,“土地流轉”成為此輪改革的主題。土地流轉是一個系統(tǒng)工程,成都新一輪農村產權改革提出:“確權”是基礎,“流轉”是核心,“配套”是保障。這是此輪改革的關鍵所在。2008年10月,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(fā)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指出,允許農民以轉包、出租、互換、轉讓、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,發(fā)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(guī)模經營。自此,這一輪土地改革正式開始起步。2012年12月16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,城鎮(zhèn)化是我國現(xiàn)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,也是擴托輥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,要圍繞提高城鎮(zhèn)化質量,因勢利導、趨利避害,積極引導城鎮(zhèn)化健康發(fā)展。而在農村城鎮(zhèn)化方面,農村土地經營使用權流轉在充當著橋梁和紐帶的作用。當下,在成都、重慶、深圳、上海、北京、佛山市南海區(qū)等地,農村集體土地改革試點工作正在進行。試點中,集體土地改革在增加了農民收入、優(yōu)化土地資源配置等同時,也遇到了許多壁壘和困惑。全國農村土地改革工作形式多樣。重慶的地票交易,成都的土地流轉,廣東佛山南海區(qū)的配置股權分紅,天津的宅基地換房等等,不同的地方有著不同的做法,也積累了不同的經驗。
近年來,全國多個地方的土地改革工作都在“摸著石頭過河”。然而,取得經驗的同時,一些問題也開始暴露;普遍存在的問題表現(xiàn)在四個方面:確權、監(jiān)管、收益和小產權房http://www.www.virtekinnovations.com/ |